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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放大学召开会议解读《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26 07:28:46   来源:云南开放大学

近日,云南开放大学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动员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校党委书记传达学习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书记李纪恒的讲话精神对学校党建工作提出要求。校纪委书记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重点发言,围绕条例的定位、条例制定原则、条例的内容、条例的落实及自身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对《问责条例》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

会议认为,《问责条例》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是管党治党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问责条例》的出台,凸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层层传导压力的强烈信号,必将有力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好“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做党章党纪党规的忠实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会议明确,各部门(学院)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会议要求,各部门(学院)要把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问责条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校纪委将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师生员工反映强烈、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强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促使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