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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监管不到位 4名科级干部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6-08-23 16:40:32   来源:昆明市纪委

“在西山区广福郡小区旁混凝土搅拌站扰民问题上,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纪委给予我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我咎由自取。”日前,昆明市西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志伟因监管不到位,受到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后惭愧地说。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2016年7月21日交办了群众重复投诉的西山区广福郡小区旁混凝土搅拌站扰民典型环境案例。

经区政府调查组调查发现,该搅拌站自2013年至今未完善环保和备案手续,长期存在昼夜施工、噪音及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被重复投诉等问题。该区责令责任企业立即停产,迅速组织搬迁,问题必须得到全面、彻底的处理。同时,相关负责人刘志伟、张启、杨松、赵元庆被问责。

“如果这个事情我能早一点防范,就可以避免问题发生,都是我监管不到位。作为分管领导,我心里很不安。这件事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给群众带来了不便,我对不起群众。”前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说道。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他们的问责处理也是给全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提一个醒,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育。”西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西山区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负责联系前卫街道办事处,也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作为纪工委副书记,未能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履行好监督责任,致使广福郡小区旁混凝土搅拌站扰民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应负监督责任。区纪委给予赵元庆诫勉谈话问责。

“混凝土搅拌站扰民问题的出现,本以为纪工委副书记不会有什么责任,没想到现在动真格,‘自己人’也要挨‘板子’,这个问责通报也为其他纪检干部敲响了警钟。”纪工委书记感慨道。

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底线,该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组织纪检干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

“我们既是条例的执行者,也是条例的问责对象,纪检干部更要切实领会条例的实质和要领,真正做到知纪明纪,守纪崇纪。”该区纪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