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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中心组学习《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19 17:58:09   来源: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集中学习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紧扣《条例》“怎么看”谈体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对《条例》深刻内涵和内容特点的把握。大家认为:《条例》是继去年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紧扣《条例》“如何做”明职责。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结合岗位职责和机关实际抓落实的思路举措。大家强调:贯彻《条例》就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切实抓好《条例》的执行,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三是紧扣《条例》“怎么办”提措施。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学习贯彻落实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了贯彻思路和措施。大家提出:机关党员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与贯彻落实《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一体遵行、一体贯彻,让铁规发力,让《条例》生威。

在总结发言时,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指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各部门要此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做到常学常议、常讲常提,让条例意识入脑入心,明白不履责就要被问责,在岗就要敬业。在学习的形式上要坚持党员干部自主学、支部生活集中学、党组中心组深入学的学习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原原本本学,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

最后,白保兴就省人大机关如何贯彻执行《条例》提了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问责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力求学深悟透,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狠抓制度落实。二是《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内容和情形、问责方式和方法,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特点。三是要抓学习、明责任、抓对照、抓执行、抓整改,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