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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抓实四个环节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8-18 07:27:09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规范了问题线索办理的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五类问题线索处置,特别注重在实践“第一种形态”的过程中,着力抓实线索摸排、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督促整改四个环节的工作,促使责任单位正确认识问题纠正错误,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的约束力。

线索摸排,集中分析研判。按相关程序报批研究,明确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下功夫掌握违规违纪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集中研判问题线索,列出了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了谈话函询方案,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牢基础。

谈话函询,坚持问题导向。谈话过程中注重把握重点、掌握节奏,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通过面对面思想交流和观点碰撞,引导谈话函询对象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检查自己的错误。同时,严格审读谈话函询对象向组织呈交的函询报告,做到问题没有说清不放过、对错误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不放过、函询报告没有主管领导和监督部门负责签字背书不放过,使谈话函询对象反思问题见血见肉,真正受到党纪教育。

民主生活,聚焦重点问题。安排相关的纪检监察室直接指导和参与责任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作好充分准备,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会上发言提纲都经过市纪委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充分沟通使谈话函询对象消除讲实话“怕丢掉选票、怕毁掉形象”的思想顾虑。会上,聚焦主题,要求谈话函询对象讲清违规问题所在,讲清产生问题的根源和症结,讲清整改方向和措施,防止“泛泛而谈、走神散光、言不及义”。

整改落实,及时督促检查。按照落实整改措施的时间要求加强强督促指导,防止出现“只说不做流于形式、说多做少表面文章”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领导班子端正态度,以上率下带领干部职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认真反思,消除违规违纪的惯性使然、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让责任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在问题整改中受到教育,增强了党纪意识。

据了解,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共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632件涉及706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77.3%,党纪轻处分81人,组织处理16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占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