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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28件

发布时间:2016-08-12 07:29:0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28件,采取处置方式461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

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继续深化“三转”,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把从严治党责任和要求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目标,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进行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严肃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过于笼统的问题,通过发函警示。

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120期,受教育党员干部18000余人次,任前廉政谈话480余人次,诫勉谈话400余人次,约谈200余人次,谈话函询党员干部34名。坚持纪严于法,对“破纪”的及时运用“四种形态”,发现党员的错误和轻微违纪的,就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谈话、批评等针对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言必及物,谈必见事,让党员干部感到“痛”,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吴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