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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打造廉洁教育“微课堂”

发布时间:2016-08-08 08:01: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条规定处理。”这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廉洁楚雄”微信公众号近日发布的一则《党内法规解疑释惑》。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今年3月,楚雄州纪委开通了“廉洁楚雄”微信公众号。“只要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订阅公众号。”州纪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廉洁楚雄”微信公众号设有“四风”及违纪举报平台、网上党内法规解疑释惑平台、信息发布等11个栏目,搭建了纪检监察机关与网民互动交流的微平台。今年以来,该州通过“廉洁楚雄”微信公众号已发布消息248条,每天信息阅读量达3500人次。

此外,楚雄州纪委还建立“威楚律辨”微信工作群,每逢重要时间节点,推送廉政“微提醒”,以“互联网+”的理念,打造“指尖廉洁微课堂”,让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随时接受廉洁教育。

截至目前,“廉洁楚雄”微信公众号总点击量超60万次,收到问题举报线索13件,处置率达100%。(自朝顺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