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敢向贫困户和扶贫项目资金伸手的必须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严厉问责”。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护航。同时坚决用好问责这一利器,通过严肃问责,推动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县委、县纪委切实承担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职责。
蒙自市对全市扶贫攻坚挂包工作“慢作为”的22个职能部门和2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必须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工作不足,拿出切实可行办法,把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会泽县在对2013年至2015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县扶贫办、待补镇人民政府、宝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部门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导致财政扶贫资金被套取173.84万元。在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会泽县对违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的待补镇人民政府、宝云街道办事处和27名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对4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7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对其余16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被套取的173.84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追缴财政。
昆明市纪委下发《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扶贫工作责任落实等整治。全市14个县(市、区)纪委、5个开发(度假)区纪工委和市纪委14个派出纪工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围绕相关扶贫单位是否存在责任人失职渎职,“回头看”工作是否真实有效开展,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导致违纪问题发生,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14个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开展线索排查工作。通过严肃执纪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37件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组织处理26人。(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