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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查纠“四风”回头看 突出问题责任两条线

发布时间:2016-08-02 15:15: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连日来,云南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成立2个专项检查组,围绕改进会风和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不打招呼、直接深入部门的方式,对省水文局、水政监察总队等5个厅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情况开展回头看。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今年6月,云南省委下发实施方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此次回头看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除了紧盯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持有会员卡、违规出入会所、奢侈浪费等方面问题外,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纠正“四风”问题中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各级各单位陆续开展自查自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细化方案,组织32个厅属行政处室(单位)、19家厅属事业单位等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省医保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等12家厅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限时整改。目前,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34个,已全部建立问题台账。

据悉,云南省各级党委(党组)下一步将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以及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以及明察暗访。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杨大庆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