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丽江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上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治党理念,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做到学习全覆盖、落实无盲区。市委常委、市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学,加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划出了担当底线、问责红线。要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问责条例》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纪律保证。(和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