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召开了归口监督单位2016年第二次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归口监督的9家单位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纪委书记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总结了2016年上半年工作,布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一是抓好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采取评分制检查考核,促使相关单位自上而下层层传导监督压力,抓好监督纪律落实。二是抓好 “四种形态”落实,明确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要求党委(党组)班子每年与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三是完善各种报备制度,对省领导和省纪委领导批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活动安排、廉政谈话、重大工作、专项整治、党建信息等情况要及时报送驻部纪检组,进一步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四是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要求整改的问题。
会议要求,纪检工作人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