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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林业厅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6 08:46:04   来源: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

近日,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强调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厉的问责追责机制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会议要求,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切实把《问责条例》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一是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三是要严格执行,当好表率。全面从严治党,纪检干部站位第一方阵,要牢记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忠诚、干净、担当,模范带头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四是要加强监督问责,杜绝“灯下黑”。对纪委监督责任缺失和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纪委书记的责任,强化震慑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五是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及扶贫攻坚等专项纪律检查活动认真抓好《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坚决压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林业系统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