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了。如果人生能够重来,我不要钱,我要家,我可以粗茶淡饭,只求能和妻儿平凡相依、平安相伴。”铁栏里的男人,曾经是一个傲然挺立的汉子,如今在身陷囹圄之时泪流满面地忏悔道。
时间回到2014年5月,龙陵县纪委收到了“平达乡财政所统管会计杨连维挪用、贪污财政所公款377.5万元”的案件线索。
如此巨大的违纪金额,其违纪对象是一名临时的基层财务人员,我始终难以想象是什么样的胆量让他将黑手伸向巨额的公款,他是一名党员,他的党员意识去哪儿了?又是怎样的监管那么无力,让他轻而易举就能挪用、贪污公款377.5万元?带着这些疑问,我与调查组一起对此案展开调查。
调查组兵分两路,我与主任一组到看守所进行谈话调查,另一组到平达乡财政所进行证据材料收集。
看守所的戒备森严总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看着铁栏对面的杨连维,花白的头发、尽显沧桑的容颜,这已然不是一个30出头的汉子该有的神气。
“请你说一下,你是如何套取平达乡财政所相关资金,并将资金转到你的个人账户上的?”
“我利用担任平达乡财政所统管会计的职务便利和临时代行出纳履职的便利条件,凭借自身多年的财务经验,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40多次以出纳的名义私自虚开发票从财政所统管户和专户中套取资金377.5万存到我的个人账户里。每次套取出来,我都隔段时间,再把钱还回去,该笔资金都用于我个人赌博和医疗开支。期间,由于赌博输了238.5万元,不能归还,我就通过虚列项目支出的方式把账做平。”
……
谈话结束时,杨连维绷不住内心情感含泪说到:“我多么希望当时有人能对我及时的提醒制止,把我的错误能扼制在萌芽状态”。
为何他能多次套取出财政所的资金,且财政所的负责人和出纳没有发现?在回单位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从与他谈话中了解到,由于单位支票管理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不够规范,单位内部的人员都可以拿到支票和预留印鉴,正是平达乡财政所的制度漏洞,为他私开发票加盖单位印章到银行提取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次,出纳账务系统并没有设置密码,为他虚列支出,作平出纳账和会计账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再次,平达乡财政所出纳人员业务不熟,核账时只核余额,不核交易明细,财政所负责人很少对账务做跟踪调查,所以直到2013年9月单位进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时才发现余额不符,杨连维的违纪事实才浮出水面。
最终,杨连维被开除党籍,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了责任追究。
随着该案的成功结案,也给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带来了思考。为防止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2014年8月龙陵县纪委在全县推行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业务,前移监管关口,让监管人第一时间掌握资金的动向,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管理。
党员能恪守纪律、领导干部能扛起责任、规章制度能落到实处,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场景也就不会出现。
(龙陵县纪委 丁前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