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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借助新媒体 多角度全方位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5 08:28:50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曲靖市纪委立即跟进,及时通过网站、手机廉政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出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严格监督执纪,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通知要求:要强化责任意识,带着问题钻研,联系实际思考,着力查找和解决在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要强化示范带动,各级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学习,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强化学习培训,采取常委会、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并在各级党员干部培训中开设《条例》学习专题,进行深层次的宣传解读;要强化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进行公开曝光,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传导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迅速行动,采取会议、网站、微信、客户端、短信、LED显示屏、公开栏、汇编学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转发通知、《条例》原文、解读、评论及各级学习动态,对《条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解读。全市上下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狠抓落实年”活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等为抓手,着力发现、纠正、查处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履行责任不力的问题,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立起来、举起来、扛起来,进一步促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对《条例》的基本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进行全面学习,特别是注重学深悟透《条例》的四个“精髓”,即: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6种问责情形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7种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终身问责。

“通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今后,我们要在学习宣传贯彻上走在前列、争做表率,学深学透,既要当好党规党纪的‘宣传员’, 更要当好铁面无私的‘执纪者’,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市纪委李小勇表示。截止目前,曲靖市共组织12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进行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