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抓好“四个结合”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19 15:16:52   来源: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8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及时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并深入讨论,抓好贯彻落实。

结合业务工作原文逐句学。《条例》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驻部纪检组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对照《条例》原文、逐条逐字全文学习,学准、学精、学深、学透,深刻领会《条例》和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关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思想要领及精神实质。

结合“四种形态”对照深入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又一重要党内监督法规,体现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关口前移,设置多道纪律防线,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要求,形成方式多样、及时有效、惩教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执纪工作格局。《条例》明确了问责原则、问责权限、责任内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是落实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驻部纪检组要结合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结合“两个责任”创新方式学。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驻部纪检组发文要求归口监督的9家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以专题学习、讲授党课、知识竞赛、廉政考试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要结合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条例》切切实实地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将学习贯穿于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中,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结合“两学一做”研讨剖析学。《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条例》学习贯彻,使党员干部对《条例》入脑入心,全面接受教育。纪检组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研究、广泛讲解;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归口监督的9家单位和驻部纪检组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