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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时间:2016-07-19 15:22:49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通过组织会议传达,利用网络、报纸、手机、微信等载体学习方式,深入学习领悟《条例》,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开展。

《条例》是关于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一问责工作的核心思想。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告诫和警示全党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从自我问责做起,严守党纪党规,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本职工作。”文山市纪委吕玉潇表示。该市共组织了全市156名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进行学习。重点对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富宁县纪委利用网站、微信和手机报等快捷的传播方式,转载原文和转发权威评论,拓宽《条例》的宣传学习渠道,掀起贯彻学习热潮。“用好问责这个重要抓手,提醒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县公职人员规范用权、认真履责、主动担当。”富宁县纪委闭雪萍如是说。

丘北县纪委第一时间将条例纳入委局机关政治学习主要内容,对条例进行原文传达,学习交流,共同提升。收集整理与条例相关的“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写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之际”、“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典型案例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执纪重点”等重点文章,通过手机、网站、简报等媒介传播,着力掀起学条例、知责任、强担当舆论热潮。“问责条例对准责任、强调担当,是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力器。它规定的问责方式更简练、更具体、更清晰,便于操作。”大家一致认为。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准确把握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正确运用问责各种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度,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为深入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