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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至6月问责失责党员干部84名

发布时间:2016-07-19 07:28:17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丽江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绷紧问责之弦、高悬问责之剑,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今年1至6月,共问责失责党员干部84名。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条例》后,丽江市委、市纪委召开常委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有关精神;丽江市组织全市市直、县区、乡镇6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市纪委组成调研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玉兰带队,深入5县区35个乡镇18个村委会,把培训课堂摆在乡镇基层一线,培训900人次,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目的就是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中共中央印发了《条例》后,丽江市委、市纪委积极响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在外参加会议的市委书记罗杰,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批示;7月18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共7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指出,如果说以前问责工作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那么《条例》出台后,更加明确了开展问责的范围,直接剑指的就是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条例》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既不能做“有作为”的贪官,也不能做“廉洁”的庸官;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须追责;《条例》的出台,给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力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严肃问责失责党员干部。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共派出60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出动160人次,先后10余次对“五网”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脱贫攻坚、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勤不出力”问题,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严肃问责失责人员,共对84名干部进行问责;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2个,处理51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