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才过,咱女的也不能天天当劳动妇女,走,姐妹几个K歌去?”同事一个大姐看着我说。
“别去了,咱们还是去河滨公园溜达溜达,减肥吧”,我边说边拉着几个姐妹们走向河滨公园。
“你呀,自从去了纪委,当上了纪检干部,原来的麦霸也不做了”,几个姐妹说笑着。
类似这样的邀请,如果放在过去,对于爱唱歌爱热闹的我都会兴奋不已毫不犹豫地就去了。可这样的情况在十八大后,尤其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出台后,发生了转变----每次受到这样的邀约,我都思而再思、想而又想。
说到这个转变,最初源于我看到的一些宣传案例。由于在纪委部门工作,看到许多被纪委查处的案例。大多领导干部都是因为参加了不该参加的饭局、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最后导致了违纪受到了处分。
习惯了参加聚会聚餐的我在一开始看到这些案例的时候也想:这纪委是不是太平洋警察?管得太宽了。不就吃个饭K个歌吗?平时同事们上班紧张,工作之余用自己的钱聚聚餐、聊聊天、K个歌联络一下感情,有什么大不了的?党员干部又不是圣人,莫非要得罪所有亲戚朋友,做到六亲不认才行?
两次亲身经历彻底改变了我的观念。一次是刚到纪委的那一年,我和鲁副书记一个组去某乡镇思想政治巡查,在车上聊天时说到了关于能不能进K厅的事,我把我的真实想法说了,结果鲁副书记就说:“一般老百姓只知道你是机关的领导干部,至于你和谁去吃饭唱歌,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有没有利益关系,这些他们都不知道,老百姓看见领导干部三三两两出入饭馆、歌厅,首先心里就不舒服。所以我们自己就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能不去的饭局就不去,能不参加的聚会就不参加”,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
没过多久的一个周末,我们全家人去了附近一个风景区游玩,结束后在农家乐吃饭时,遇到了一群 “看似”官场上的人,众心捧月地簇拥着一位“中心人物”进了一间大包,紧接着就传来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声音,弟弟打趣说:“看看,又是接受吃请的,你们这些公仆啊,都什么形象。”我说:“你怎么知道人家就是接受吃请的?也许就是几个发小、同学之类的聚会。”弟弟说:“这很明显就不是亲友邀约,没有老人小孩。即便是同学聚会,看这阿谀奉承的架势也绝不是单纯的,八成是借同学之情巴结领导办事呢。”
听了这话,我仔细一想。的确,吃饭唱歌看似小事,可群众都看在眼里,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在他们眼里其实是就代表一个党员干部的形象。"八项规定"为何从最细微处管起抓起,我们平日抓纪律为何讲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就是要告诉每一位党员:于细微处见作风,于细微处见纪律。
什么样的活动能参加,什么样的不能参加,关键就在于能否认清并正确处理严守纪律与正常人情往来的关系。我们也有亲人朋友,也要讲亲情人情,但我们要比别人多一份慎重,多讲一些规矩,做到既兼顾人情又不能置党纪于不顾。纪检干部,是监督别人的人,本就应该对自己更严一点,腰板硬了,监督别人才有底气,我有责任有义务从自身做起。( 寻甸县纪委 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