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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提醒谈话促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7-11 07:21:3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有群众反映你任某学校校长期间,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希望你相信组织,主动如实说明问题……”这是分管教育工作的德宏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近期与德宏州某学校校长进行谈话的一个场景,也是云南省注重约谈提醒、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云南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约谈提醒和廉政谈话,紧盯“关键少数”,把“两个责任”扛牢压实。

约谈提醒,咬耳扯袖。今年以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和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逐一约谈省森林公安局、林科院等8个单位的19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同频共振,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实践“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昆明市西山区委及班子成员共开展提醒谈话208次,占总提醒谈话的11.65%。今年5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对2015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3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西双版纳州对责任事故“监管不力”等4起问题5个责任单位2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严肃问责,动辄则咎。在咬耳扯袖的同时,云南省抓住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以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推动监督责任到位,以纪检监察机关有效的执纪监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保山市施甸县一中、施甸县二中存在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收受贿赂及回扣等问题,时任施甸县教育局副局长的杨永富、李云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山市交通局副局长杨永魁、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胡孟黎等19名领导干部因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中,存在落实责任不力问题被点名通报批评。红河州建水县供销社两次用公款组织职工旅游,纪委书记王洪兴没有及时提醒、制止,监督不到位,并参与两次公款旅游,王洪兴被免去县供销社纪委书记职务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1至5月,云南省各级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查处问题93起,处理112人,党纪政纪处理32人,组织处理66人,其他方式处理34人。(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