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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实施两个《办法》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6-06-30 07:36:11   来源: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党组会,在通报省纪委开展“五网”建设专项检查情况后,决定实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和《综合考核评价末位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干事创业。

会议强调,用专项纪律检查的“鞭子”推进“五网”建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强势推进“五网”建设的坚定决心。全厅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勇于担当责任。切实增强“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找准问题整改和工作督查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逐一确保所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绝不留问题和隐患。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慢作为、不作为,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必要时进行问责处理。

会议强调,厅党组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和《综合考核评价末位谈话实施办法(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当前工作中,既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积小错成大祸;也要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制度环境。按照《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发现存在工作不在状态、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执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厅重要决策不力,有举报反映等情形,将分别采取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按照《综合考核评价末位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排在末位或重点工作得分评价较低的,将对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谈话。连续两年被约谈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视情况对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领导选择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工作重点,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层层传导压力,加强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认真实践“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的监督方式成为常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