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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传达贯彻张硕辅到红河州检查工作时的指示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6-06-29 08:19:54   来源:红河州纪委

6月27日,红河州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率省纪委检查组到红河州开展全省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并检查所承包督办的6件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时的指示和工作要求。会议强调,要更加富有成效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要按照张硕辅书记在红河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时的重要指示和工作要求,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推进全年稳增长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认真传达和贯彻落实张硕辅书记到红河州,检查所承包督办的6件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时的重要指示和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张硕辅书记讲话精神实质,高度重视基层纪律审查工作。要加大基层反腐力度,勤拍“苍蝇”,使基层群众对反腐有获得感,让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这一要求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要提高解决承包督办信访突出问题的水平和质量,打造处置信访件的典范。州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要以学习贯彻张硕辅书记工作指示为契机,继承落实好包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制度,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到位,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基层纪律审查的有效机制,为基层反腐提供制度保障。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全州深入开展的专项巡查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连片处置、交叉处置等多种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成效。

会议强调,要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年内消执纪审查空白乡镇。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探索实践巡视制度向基层延伸的巡察工作机制,主动获取问题线索。加强对乡镇执纪审查工作的执导和督办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对于涉嫌违法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在移送司法之前作出纪律处分,确保执纪审查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