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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三坚持三推动”全面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

发布时间:2016-06-22 07:19:14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6月16日,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何金平主持召开省政府办公厅党组2016年第12次(扩大)会议,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张鸿建传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诫勉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专题研究深入推进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

会议指出,在2015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省政府办公厅被评为优秀,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以上率下的结果,是省纪委监督推动的结果,是省政府办公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全厅上下围绕主体责任同时发力的结果。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根据《云南省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及时对标。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依纪依规管党治党,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问题销号制度,强化痕迹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切实增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弘扬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更严明、工作更严谨、规矩更严格。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以党的六项纪律为标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会议决定,采取三条措施,抓好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是分解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全面深化。制定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贯彻<云南省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施方案》,将全厅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作进一步分解,并对照《云南省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完善全厅系统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的具体化 ,提升完成任务的精准性。二是建立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支部延伸。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部署要求,从可量化、可操作上下功夫,制定《省政府办公厅党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细化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让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对照清单认领责任,把落实主体责任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习惯和行动自觉,实现照单履责,全程纪实。三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存在问题全面解决。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抽查、专项巡察、半年普查、年终总评的检查考核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促进责任有效落实。并定于7月中旬分别由厅党组成员带队对分管单位开展一次普遍检查,在全面摸清全厅系统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工作痕迹,解决台账建立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履责关键节点真实留痕,工作流程实时记录,让落实责任的过程有据可查;重点检查去年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着力解决“考完就平安无事”的问题,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