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函询的目的,是让党员干部自己检查自己的错误,形成‘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最终不需依赖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便能纠正所犯的错误!”这是3月31日在保山市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上留给在场参会人员印象最深的一段话。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顺应“四种形态”的形势和需要,迅速转变执纪理念,对适宜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及时给予教育、提醒和帮助,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1至5月,全市共进行谈话函询79人。
谈话函询旨在执纪救人。该市纪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标准,认真分析研判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有关情况,对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次反映、但内容笼统的问题等适宜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坚持以谈话函询的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小问题转化成大问题,违纪演变成违法,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党员干部。
谈话函询不是最终处置。该市纪委秉持纪律的严肃性,对谈话函询对象不能谈清、也提供不出相关依据的问题,谈话函询中发现的违纪问题、需追究纪律责任或需作出处理的问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和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谈话提醒、问责、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处理,做到违纪必究。
谈话函询不是唯一处置方式。该市纪委坚持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定期集体排查,对问题性质严重、线索具体、可查性强、明显存在违纪问题的,一律立案调查。1-5月,全市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49件,立案105件117人,审结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2.77万元。(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