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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约谈+问责”强化担当

发布时间:2016-06-17 07:35: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们将以此次诫勉谈话为契机,深入剖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近日,因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委主要领导被州纪委诫勉谈话,会上该县领导如此表态。

这是楚雄州通过“约谈+问责”压实主体责任的一个例子。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该州在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以约谈提醒和问责的方式不断传导压力和责任。今年以来,该州共对2起4人次进行了主体责任追究。

“约谈提醒是倒逼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守‘主阵地’,深耕‘责任田’的有效方式。”楚雄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该州纪委领导分别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了10个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采取集体诫勉谈话的方式对2015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8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除了“咬耳扯袖”进行约谈提醒,楚雄州还注重用好“问责”这把利剑,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姚安县财政局党组书记自开文、局长马桑因疏于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该单位一职工违规举办乔迁宴。自开文被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马桑受到通报批评,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强化守土尽责意识,才能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庆元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认识责任、担当责任、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做到党组织延伸到哪里,党内监督就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到哪里。(金伟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