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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纪委书记对39名新任州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6-06-02 07:06:49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任前廉政谈话没有触动,就会大打折扣,作为纪委书记我有责任与大家谈廉讲廉,为大家念好任前纪律‘紧箍咒’。”这是5月31日,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贺勇对39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时的开场白。

中央纪委顺应反腐形势和任务需要,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新时期执纪的方式,是更加严格的管党治党方法,是党内良好政治生活的回归,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昨天还是好同志,今天就是阶下囚。贺勇在谈话时指出。

“‘四种形态’好比头痛时提醒你多喝水预防感冒(咬耳扯袖);感冒了让你吃药(党纪轻处分);感冒严重了让你打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感冒引发肺炎只能让你住院治疗乃至开刀动手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贺勇用生动形象的比喻诠释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理解“四种形态”,防止误读,出现苗头性问题就要谈话提醒,犯了错误不是只谈话提醒就行了,而对不收手、不收敛、出现贪腐问题的,坚决查处。

“将来,谈话提醒会越来越多,有问题反映就找你谈话,岗位越重要、反映会越多、谈话提醒也会越多,大家一定要主动适应、正确对待谈话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任性用权,要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敬畏权力、敬畏纪律、敬畏组织、敬畏群众。”贺勇要求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四种形态”,同时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管党治党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要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不当老好人,敢于较真、敢于红脸。对地区、部门干部贪腐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谈话很受触动、很受教育、很受警醒,我要树立学习意识、纪律意识、看齐意识、担当意识,主动适应‘四种形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提任州委州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杨秉寰承诺。“开车不能不敢前行,不能任性违章违规,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好比实践运用 ‘四种形态’。”调任芒市政协党组书记的鲁志坚如是理解。“主动适应新岗位,支持班子工作,提任非领导职务后廉洁底线不能松,站好最后一班岗。”提任州委州政府政策研究室调研员的李维森表态。

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州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成为德宏州委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制度,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今年以来,贺勇已对56名州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廉政谈话情况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