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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出台教师改进作风“守则”

发布时间:2016-05-30 07:28:41   来源:大理州纪委

日前,大理市出台教师改进作风“八个坚持、八个克服”规定,要求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当成新“守则”,以此加强廉政自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作风转变。

《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订立,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要求的具体化。规定的内容为:坚持出勤考核制度,克服缺勤迟到现象;坚持良好工作状态,克服作风涣散现象;坚持树立良好学风,克服不学厌学现象;坚持树立良好会风,克服行为自由现象;坚持良好校园文化,克服不良行为现象;坚持高效勤俭办事,克服拖拉奢侈现象;坚持通讯工具畅通,克服联络不畅现象;坚持岗位责任落实,克服工作漂浮现象。

同时,《规定》明确抓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求各校把教师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规定纳入教师作风考评,并经常性地对教师进行提醒教育,督促教师带头规范一言一行,做到令行禁止。

目前,全市各学校对《规定》进行了系统宣传,组织了专题学习,广大教师自觉地把规定当成“守则”,纷纷作出改进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承诺。(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