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不断健全完善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六项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早提醒、早警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1—4月,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75人、诫勉谈话20人次、谈话函询31人次。
开展谈话函询。州纪委坚持把谈话提醒、函询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1—4月份,共谈话函询31件31人次,对3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8人。
落实约谈提醒。围绕影响全州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重点对稳增长政策措施、扶贫攻坚责任落实、“五网”建设等省州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共约谈11家责任单位负责人,向6家单位发出问题整改通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廉政谈话。把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提醒谈话对象深刻领会《准则》规定的道德“高线”,充分认清《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坚决守住“底线”,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制定印发《州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按照教育为主、立足防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政谈话工作。2015年来,共分三批对60名新提拔任职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又构不上党纪政纪处分,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必须及时给予提醒纠正,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州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州纪委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转变执纪理念,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廉政谈话、责任制约谈、组织处理及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用纪律和规矩管住每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