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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15 09:11:36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丽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丽江市纪委近日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保障全市实现脱贫攻坚任务、服务稳增长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充分认清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既当“监督员”,又当“自检员”,充分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等各个环节,大力整治慵懒散混现象,严肃问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党员干部。专项整治工作以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为重点,重点治理四类突出现象:一是“不会为”的问题;二是“懒作为”的问题; 三是“慢作为”的问题;四是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专权弄政、用权任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问题。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党员干部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快查快处,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约谈诫勉“一把手”;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现和查实的“不作为、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