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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第一轮巡视反馈 省委巡视组向20个省直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16-05-04 19:19:59   来源:云南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30日,省委巡视组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等20个省直单位开展了巡视。近日,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指出了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20个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重业务、轻党建,管党治党不力,党建工作薄弱,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动性不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不规范、不严肃。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制度、纪律、规矩执行虚化弱化。依法依规处置信访问题的法治思维不牢,科学统筹和创新能力不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少数干部不在状态,“庸懒散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责任担当不够,政治意识不强,党委会行政事务化,“一岗双责”认识和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机关纪委力量薄弱,聚焦主业不够,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全融入到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领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一些重大事项未纳入集体领导和会议研究范围,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对下属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不到位,党费收缴不严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房产管理、物业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缺失;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规矩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不足;没有配备纪检干部,防控制度建设滞后,监督责任缺失。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滞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不严,干部管理不规范。办领导自我要求不严,未按规定自查清理发放通讯费补贴问题;违反规定接待、赠送礼品、发放补助等问题依然存在。主动服务理念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因公出访监管不力。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抓班子带队伍失之于软,政策研究指导不够,行业监管缺失;疏于干部管理,关键环节监督薄弱,执纪问责偏弱,“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规矩意识不强,存在有禁不止的情况,个别领导不能正视存在问题。议事规则不完善,项目决策不科学;干部选拔工作不严谨,基础工作薄弱,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流于形式。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存在自行扩大涉密范围、随意追加附属工程、直接指定公司承建、随意叫停变更施工单位、向有关公司输送利益等情况。纪律意识不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接待。政策学习不透,工作情况不清,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省政府研究室: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不够,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有时态度不坚决、处理不果断,存在议而不决、不了了之的情况;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轮岗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出多头,审计事项整改不彻底。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打“擦边球”、搞变通的情况;少数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有的研究成果结合实际不够、不接地气;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标准要求低,督促不力。

省粮食局:党组在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聚焦粮食流通行业发展上敢担当、敢作为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缺失。坚持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有的程序不规范、决策不严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存在人岗不适情况。未能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部分项目使用随意,监管不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漏洞。领导班子成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基层粮食工作办法不多。下属企业改制运作迟缓、工作滞后。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纪检监察力量弱化,聚焦主业不够,对少数干部违纪问题查处不严,执纪问责失之于软;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不完善,对重点环节、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监管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干部素质提升不够;行政审批和执法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对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监管,机关与下属单位存在利益关联,有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躲、推、拖”现象。

省体育局:机关干部在体育竞赛、活动中领取补贴,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纪检监察力量不足,执纪不严,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够好,教练员和运动员选拔使用及下属单位招录人员不规范。赛风赛纪问题仍然严峻。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体彩公益金管理、比赛奖金发放等资金使用风险隐患突出。个别班子成员作风松散,少数机关干部工作不在状态,有的下属单位干群关系紧张,“慵懒散”问题依然存在;创新不够。

省统计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谋划、通盘考虑不够,对数字违法案件查处问责不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好人主义思想突出,表率作用发挥不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压紧压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班子整体合力和凝聚力不强,执行干部政策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管数、管钱、管物等领域运行机制不够科学、监管机制不完善,机关公务接待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抓落实跟踪问效不力,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对干部职工利益诉求回应处置不及时。

省农业科学院:党委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执行政治纪律不严。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班子整体合力不强;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政不廉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隐患较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决策、审批和实施不规范、不透明,监管缺位失位现象突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挤占挪用巨额科研经费搞基建;存在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情况。

省政府侨务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完善、考核针对性不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对项目申报、资金审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督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不规范、支部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存在个人申报事项不实、擅自改动个人档案的现象。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侨务工作方法创新不够、办法不多,涵养侨务资源、侨务捐赠、招商引资等项目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归侨侨眷身份确认事项不规范、不严谨、责任落实不到位。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的领导弱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机关处室多年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属总公司多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力量分散、兼职较多、不能聚焦主业,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风险防控不到位。2名局领导、5名处级干部违纪违法近年被查处。重经济指标、轻党的建设,组织建设滞后,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干部工作不实,选人用人失察,日常教育监督缺失,裙带关系现象突出。违反程序盲目决策、转让股权,国有资产亏损、流失严重;部分班子成员违反规定兼职领取薪酬;离退休干部反映的较多问题未得到解决。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片面认为部门职能单纯、不具备风险隐患;党组没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不重视党建工作,不研究组织建设,干部队伍配备弱化;纪委职责错位,监督责任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未经党组研究决定大额资金使用;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力、议事回避制度落实不严;干部日常管理不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违规发放法律顾问报酬;图书出版存在无党组会议记录、合同不规范、合同与发票不对应、定价与发票不对应、稿酬不入账若干问题。

省招商合作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认识有偏差,从严治党不力,2名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查处。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执纪力量薄弱,聚焦主业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力。干部人事工作程序不规范,研究干部轮岗交流事先无方案、人事部门无汇报、由局党组主要领导直接说明后党组成员顺序表态同意。违规调整发放招商引资奖励经费;数十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其中部分项目涉及金额较大;存在违规挤占项目经费、财务报销不规范、接待费和会议费支出不严等问题。

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督存在盲区,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到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研究问题听取部门意见不充分。违规选拔任用多名干部,干部队伍建设监管不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松瘫软”现象,团员意识淡漠。违反财经纪律报销大额资金;资金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基金会大额资金;对下级团组织廉洁纪律宣传、监管不到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工作重布置轻落实。

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员管理教育不严,个别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不强,泄露国家机密、违法犯罪。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重科研、轻党建”,党组织生活不健全,部分科研人员不重视政治学习。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细化不够,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纪检监督力量薄弱,工作关系不顺,监督执纪问责偏软,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职责不清。违规任用干部、干部档案不规范。廉洁纪律教育不实、措施不力;科研经费管理不严、使用严重失真;工作合力不够、氛围不好,管理松散,工作纪律松弛;学术休假依据不充分。

省文史研究馆: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的思想建设不力,学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不够,党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有待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无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缺乏针对行业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干部管理教育不严格,机关“慵、懒、散”问题依然存在;紧密联系、主动服务馆员不够,发挥馆员作用不充分。

省供销合作社: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社属企事业单位监管不够,项目资金重审批、轻监督管理,基层虚报、套取、挪用、滞留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第三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监事会形同虚设,社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偏软,对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及时查处。党建工作逐级弱化淡化,对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不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两委”班子换届不及时;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配备不齐,政治纪律松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党组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畅,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职能不清。干部人事工作不严格,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干部考察不全面,调整酝酿不充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严肃。执行廉洁纪律打折扣,办公用房租金进行账外使用,下属部分企业项目实施未按规定招投标。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

省有色地质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完善,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党建工作措施乏力,党委执行党的纪律有差距,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纪委执纪监督问责不力,“三转”不到位,深化、聚焦主业不够;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多为兼职,纪委监督作用逐级弱化;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及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点的监督执纪问责缺失。部分国有矿权处置未严格执行评估和招、拍、挂规定;下属单位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隐患。违规配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金;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占用居民公共空间等问题。


省移民开发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重布置轻落实;个别班子成员不敢担当、工作消极,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错误认识。纪检组长分管机关党委工作,聚焦主业、落实“三转”不到位,未能有效破解对州(市)、县(市区)移民局在移民工作中重要环节的风险防范问题;州(市)、县(市区)移民局腐败问题易发高发多发。部分县级实施的移民项目资金被挪用、挤占;扶持资金违规或不规范使用;项目变更频繁,增资金额较大,“三边工程”问题突出,廉政风险隐患极大。干部轮岗和交流机制不完善,部分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长年不轮换。出台政策不严谨,增加了移民工作难度。少数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大胆负责、勇于担当精神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