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至3月,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110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046件(次)。立案852件,厅局级干部2件;县处级干部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2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7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54人。
今年年初,云南省纪委出台《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和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四项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云南省昆明市纪委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机制。要求包案督办领导深入办案第一线,跟踪督办,全程参与调查处理和反馈,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一抓到底。
保山市纪委紧盯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性、常态化的监督管理。
曲靖市纪委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对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创新“网上举报”栏目,畅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2016年以来,该市纪委“网上举报箱”收到举报反映事项51件。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工作,建立台账、规范程序、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结果;与此同时,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创新工作理念,采取纪委班子成员督办、“互联网+信访”等多种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全省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