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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挺纪在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发布时间:2016-04-11 14:35:27   来源:楚雄州纪委

禄丰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日前通报的一起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严肃查处了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钱文卿、武定县政协原副主席廖猛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该州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反映州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统一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印发《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加强与公检法和各职能部门以及委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整合资源,形成纪律审查合力。

“纪律审查的目的是严肃纪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转变纪律审查观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大多数’,惩治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说,对发现存在轻微违规、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咬耳扯袖”。

在抓早抓小的同时,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大对“极极少数”的纪律审查力度。州水务局原局长汤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大姚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文清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据悉,去年以来,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3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