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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 持续保持高压惩腐 今年1-3月立案37件处分12人

发布时间:2016-04-11 14:32:32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07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59件,立案37件,谈话函询11件,处分违纪人员12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3人,未移送司法机关。”这是今年1至3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成效。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是持续保持高压惩腐的先决条件。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把拓宽信访举报来源作为反腐败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抓牢抓实,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直达车”,健全“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开通网络举报、12388举报专线,德宏热线“四位一体”媒体监督平台,实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包案督办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收集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今年1至3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07件次,同比上升37%。同时,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线索统一管理,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推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问题线索管理新机制,做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持续保持高压惩腐,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律审查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突出“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如: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原常务副主任龙汝林违反廉洁纪律,不收手、不知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他人财务,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同时,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试行)》,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实行谈话函询,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进,所在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在谈话函询说明书上签字背书。今年1至3月,德宏州纪委已开展谈话函询11件次,同比上升300%。此外,德宏州纪委还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通报曝光,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从立案、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人员、违纪问题,《德宏团结报》、德宏广播电视台、德宏网等当地主流媒体同步“发声”,形成强大的警示效果,营造“不敢不能不想”氛围。(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