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送来慰问贫困户的100斤大米、200元现金后,我收下准备造册慰问。过了一段时间,没人催也没人问,我觉得天不知、地不知,贫困户更不知晓,就把慰问物资据为己有了,没想到违反了相关纪律,受到严肃处理。”日前,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底么村村委会主任罗红祥后悔地说。
2015年6月,南涧县纪委收到群众对罗红祥的信访举报后,立即组织县、镇两级纪委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罗红祥的违纪问题不止一起,并且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危房改造户、低保户“感谢费”,吃拿卡要,侵占克扣,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查,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罗红祥累计收受27户农村危房改造户1.12万元、香烟14条;收受1户农村低保户香烟1条,甚至将县委、县政府慰问两名贫困户的100斤大米、200元慰问金也占为己有。
调查中,罗红祥狡辩说:“收危房改造户、低保户送来的烟和钱,当时认为这就是应该感谢我的,因为是我给他们要了分配指标、提供了帮助,收下后我心安理得,不觉得有什么违纪。”
因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南涧县纪委给予罗红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随后,大理州纪委将其作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州通报曝光。(张琮 陈军)
【执纪者说】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罗红祥的案例是一个典型,收受困难群众的好处费、甚至连贫困户的慰问金都私自克扣,对此必须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我们必须坚决整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克扣等侵占群众利益问题,以精准“拍蝇”保障精准扶贫,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大理州纪委 李光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