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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倡导文明祭祀 让清明节更清明

发布时间:2016-04-02 07:59:36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清明节前,德宏州纪委编发短信提醒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节俭文明祭祀。

德宏州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六个严禁”,即:除单位统一组织祭奠英烈活动外,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

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假期,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让清明节更“清明”。(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