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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发布时间:2016-03-28 15:19:54   来源:昆明市纪委

日前,昆明市两办印发《关于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明确整治领域。《方案》明确,重点盯住各级各部门在稳增长、滇池治理、扶贫攻坚、招商引资、“五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护林防火、临违建筑整治、换届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拍脑袋决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落实重要工作束手无策,打不开局面,导致重点建设、重大项目和重要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对上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推动落实打折扣、检查督促不到位,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利用职权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行为,以及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工作作风拖沓、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此次整治集中解决四大问题:“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能力素质低下,工作低标准、创业无实绩”等“不会为”的行为和“思想随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怕麻烦、怕担责、怕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想为、不愿为”等“懒作为”行为。着力整治“工作动机不纯,混日子、熬资历、等提拔;工作作风飘浮,投机取巧,不愿尽责,碰到矛盾问题绕道走;工作方式浮躁,搞调研不沉底,做事不静心,稍不如意就放弃”等“慢作为”行为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专权弄政、用权任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乱作为”行为。

分步推进实施。分4个阶段进行,持续至12月底。其中,3月至6月为自查自纠阶段,作出安排部署,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查摆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自查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6月至9月为“回头看”阶段,结合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对照工作目标和专项治理内容,针对问题有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分解、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9月至11月为整改落实阶段,11月至12月为建章立制阶段。

强化责任追究。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在各级各部门设置“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加强纪律检查,由市纪委牵头组成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各级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纪律检查和不定期重点抽查,对集中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和查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