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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谁当“甩手掌柜”就问责谁

发布时间:2016-03-07 08:25:50   来源:红河州纪委

“谁当‘甩手掌柜’就问责谁!”“检查考核就是要注重结果应用……”

2016年刚开年,红河州各级党委“一把手”就迎来了两场“廉考”。州委常委带队的检查考核组深入各县市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1名县市和州直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全会上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州纪委委员咨询、测评打分。至此,州纪委完成了届内所有县市和州直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全覆盖。

通过检查考核,追责问责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领导。述廉述责后接受咨询“红脸出汗”。如此“动真格”,是红河州全方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缩影。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在行动上抓铁有痕、在价值观上正本清源,更好地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红河州委有着鲜明的态度。

今年,在红河州县级纪委召开的全会上,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进行了述廉述责,而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则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并由县纪委委员现场提问。如今,党委一把手“领衔”接受监督已成为规定动作。通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监督,将促进压力层层传导,倒逼责任意识的养成。

3月3日,红河州纪委主要领导对新任处级和岗位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他们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谨慎用权、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是红河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的一项举措。

在各县市,当地纪委也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动态化监督管理办法。河口县纪委利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开远市纪委开展“立体督查”强化动态监督、泸西县通过“回头看”督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红河州各县市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常态化“体检”,释放无形压力,告诫党委班子要时刻绷紧这根弦。

谁当“甩手掌柜”就问责谁。红河州注重成果运用,对以抓业务替代落实主体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2015年,共对24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在强化问责的同时,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凸显警示震慑效果。红河州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被追责的情况定期通报。今年2月召开的州纪委全会上,点名道姓通报了3名落实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各县市纪委也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同时,通报也能使问责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潜移默化中塑造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持续增强问责效果。

红河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制度,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实现责任下移、工作下延,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县市、乡镇、村(社区)等每一个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