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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查处153件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

发布时间:2016-03-04 14:39:24   来源:德宏州纪委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必须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德宏州委书记在今年召开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全会上强调。

“盈江县弄璋镇飞勐村帮巴村民一组原组长向小发,私分集体土地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陇川县城子镇磨水村委会村支书主任尚明峰,以个人名义存储移民搬迁安置征地补偿款,将集体资金与个人开支混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芒市风平镇芒里村委会主任线杏招,擅自出租村委会农用地用于建盖厂房,造成农用地严重损坏,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芒市司法局轩岗乡司法所所长朗三哏、芒市风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方晓三、芒市三台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方岩放过行政不作为,未认真核查发放养老保险金人员名单,造成已死亡而未上报注销人员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严重违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芒市风平镇农业中心副主任、水管站站长黄成绩违规接受村组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该州通报的7起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例。

德宏州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乡(镇)、村(社区)干部以及管钱、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把违反政治纪律、执法不公以及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作为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基层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大起底”,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信访举报线索工作制度,对具有可查性的调查核实,对不具备可查性的向群众当面反馈,坚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寸土不让,坚决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畅通群众诉求的“直达车”,健全“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开通网络举报、德宏热线等方式,让群众难事有地方反映、问题有部门解决。

据统计,2015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案件153件,处理160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