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圆满完成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2016年,曲靖市纪委实行“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年终结账”的台账式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年初建账。把2016年的主要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立项为“总台帐”。各部门主动认领各自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时限要求等,列出“时间表”,按月建立“分台账”。
平时查账。实行月报告月督查制度,各部门每月主动开展自检自查,改变过去年初松懈、年中收紧、年底拼命的做法。对照台账逐项落实、逐项检查,按照时间进度倒查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和责任到位情况。同时,委局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始终扭紧“发条”,念好“紧箍咒”,用督查倒逼责任落实,用督查推动工作开展,用督查检验实际成效。
年终结账。将各部门上报的12张《月工作计划表》和12张《月任务完成表》编制成1张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表”,由办公室牵头,对照年初确定六项重点工作任务55项账务清单逐条逐项地进行“结账”,要求各部门将年初建的台账、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部“清零”。
通过“台账”式管理模式,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全部心思凝聚到抓工作落实上、把所有精力集中到抓工作落实上、把全部本领用到抓工作落实上,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