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文山:8县(市)83个州直部门接受“廉考”

发布时间:2016-02-26 09:49:34   来源:文山州纪委

“27个部门单位被评定为优秀,60个部门单位被评为合格,3个部门单位被评为基本合格、1个部门被评为不合格”这是近日,文山州2015年度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给出的一份成绩单。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用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去年12月1日至15日,由文山州委常委带队,采取听取汇报、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延伸检查等方式,对全州8县(市)、83个州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结合集中检查考核和日常督查情况,经综合评定,砚山县、富宁县等4个县和州委组织部、州审计局、州民政局等23个州直部门评定为优秀,文山市、麻栗坡县、富宁港工程筹建处、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等60个地区部门被评为合格,马关县、西畴县和州商务局被评为基本合格,州财政局被评为不合格。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文山州着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将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