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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云南问责49名履责不力厅处级干部

发布时间:2016-02-24 10:53: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原出纳段丽坤挪用社保基金2468.31万元参与网络赌博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段丽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理州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时任鹤庆县人社局副局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段文彦,县社保局副局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马菊生等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2个单位领导班子34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云南省一方面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明确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6种情形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12种情形;另一方面严肃追责,把责任追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据统计,去年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345名干部中,包括厅局级2人、县处级47人、乡科级及以下296人。

云南省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6个不合格、16个基本合格的地区和单位,由省纪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班子及一把手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对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缺失等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对26名责任人分别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

在紧抓责任追究的同时,云南省注重通过检查考核、述廉述责、责任约谈等多项举措,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近日,由省委常委带队,对16个市(州)、滇中产业新区和84个省级机关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各州(市)和县(市、区)也纷纷采取措施,将党委书记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全省16个市(州)和129个县(市、区)一把手分别组织带队开展本地区2015年度“廉责考试”。

此外,云南省纪委2015年还五次开展当面锣对面鼓的廉责述评活动,27名市(州)和省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现场接受测评。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16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其所在市(州)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函询反馈情况进行约谈,并要求党委书记在班子成员被函询问题情况说明上“签字背书”。

省委扛旗引路,各级党委(党组)紧跟落实。保山市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让责任追究精准发力。宾川县教育系统相继发生违规招聘调动教师、收取补课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志远,纪委书记王学军等3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查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2015年开展专项检查24次,发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14个,约谈相关负责人5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