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近日,昭通市委出台了《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
《办法》共5章18条,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六严守、六不准”。“六严守”,即严守政治纪律,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严守组织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干净清白无私;严守群众纪律,做到一心为民谋利;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干事担当尽责;严守生活纪律,做到作风朴实正派。“六不准”,即不准背离信仰、不准自行其是、不准贪污腐化、不准损害民利、不准慵懒散浮、不准奢靡堕落。
《办法》从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教育预警机制,主要开展提醒教育、告诫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承诺等;二是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主要包括坚持述廉述责制度,完善党内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巡视制度、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共享和媒体监督举报机制等;三是建立健全查办处理机制,主要包括落实“一为两报告”制度,建立违纪案件严查快结、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机制,实行“一案双书”制度等;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实行通报曝光、执纪问责过错追究、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纪律和法律对接机制。
《办法》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履行的责任和需要从严问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