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监察局对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两名责任人——梁河县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诫勉谈话。
2015年7月25日,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第三采选厂发生事故,造成11名作业人员被困井下。经42个多小时连续救援,7月27日凌晨被困人员全部安全救出。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成立了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调查组。经深入调查,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定了事故责任,报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并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梁河县光坪锡矿“7·25”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梁河县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德宏州监察局对梁河县委书记、县长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后,梁河县委书记、县长分别表示,对此次事故应当承担的责任及上级给予的处理诚恳接受。今后将以此次事故为鉴,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本次诫勉谈话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下一步,梁河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宣传培训;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事故排查;四是进一步开展打非治非行动;五是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六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七是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对光坪锡矿进行优化、整合、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