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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新任处级干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6-01-04 08:56:29   来源:省财政厅纪检组

2015年12月30日,根据省财政厅党组落实“两个责任”规定和要求,财政厅纪检组与厅机关各新晋升、提升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谈话会要求,新任处级干部在今后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廉洁从政,克己奉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绝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要勇于创新担当重任,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工作实绩;要守纪律讲规矩,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要严格遵守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严于律己,作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谈话会上,纪检组希望各位新任处级干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一定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心中有党,对党一腔忠诚,牢记党的宗旨,为党的财政事业鞠躬尽瘁、无私奉献;心中有民,牢牢树立群众观点,把党和国家惠民富民的财政政策措施一一落到实处,让群众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心中有责,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做好各项工作,不松劲、不懈怠;心中有戒,明规守纪,知法守法,依法理财,公正用权,不谋私利。一如既往地爱岗敬业、崇德向廉,牢记宗旨使命,永葆政治本色,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谈话会强调,干部选拔任用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必须严管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做到:一是要坚持新任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二是要坚持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对个人重大事项虚报、瞒报或不报的,坚决不予任用;三是要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关于考核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四是要坚持对反映考核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切实防止有“硬伤”的人蒙混过关。

谈话会上,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还积极组织谈话对象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片《倒下的“锡王”》,并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