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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制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 规范提名考察程序

发布时间:2016-01-04 08:36:10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经云南省怒江州委常委会议审议,怒江州制定出台《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州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州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是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办法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怒江实际,紧扣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是全面统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的具体举措。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抓住“关键少数”,紧扣“关键环节”,对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人选基本条件、人才储备要求和提名考察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提名突出强调人选要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办法规定,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既把有经验、有能力、敢担当的纪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也要把各行各业的优秀干部汇聚到纪检事业中来。办法严格规定了提名考察程序,分别明确有关各方面的职责,充分体现“两为主”的精神。

下一步,怒江州纪委将会同州委组织部,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选准人用好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