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不公开 让“硕鼠”钻空子——原丘北县双龙营镇戈寒村支书赵世平挪用补贴案例剖析

发布时间:2016-11-08 14:35:15   来源:文山州纪委

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维护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丘北县双龙营镇戈寒村民委支书赵世平挪用村民小组干部补贴案就是在没有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下,缺乏监督管理而随意侵犯村民小组干部利益的典型案例。旧案新析,深感贯彻执行村务公开报备制度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者的一种使命、责任所趋。

基本案情:赵世平,男,壮族,中专文化,1972年1月生,系双龙营镇戈寒村民委团波村小组人, 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戈寒村民委总支部书记,2010年3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落选回家务农。丘北县2007年至2008年村民小组干部的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元。2008年上半年戈寒村民委共有村小组15个,有村小组干部60人,每人每月补助30元,半年每人共补助180元,60名村小组干部半年的补贴共计10800元。2008年11月22日,戈寒村民委党总支书记赵世平从双龙营镇政府财务室领取戈寨村民小组干部2008年上半年的补贴10800元,除下坝腊村小组的出纳员赵思伟的180元的补贴未发外,其余59人的补贴10620元已发放到村民小组干部手中。2008年12月24日,赵世平又从双龙营镇政府财务室领取戈寨村民小组干部2008年下半年的补贴10800元,但这次他只发放了戈寒村小组的李红文,上坝腊村小组的赵世堂、赵正规、赵永录,下坝腊村小组的赵思光,南尾大寨村小组的何秀芳等6人的补贴,共计1080元,其余54人的补贴9720元就没有发到村小组干部手中。2008年,赵世平从镇政府财务室两次领取戈寒村民委村小组干部的补贴共计21600元,到2010年案发时,还有9900元未发到村小组干部手中。

案发后,赵世平认错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丘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发生原因分析:2008年11月赵世平第一次拉用180元,但仅隔一个月,到2008年12月其就大胆拉用了9720元。2009年后,村小组干部的补贴改由村民委其他干部发放,才避免了这种拉用现象的发生。此案的发生与其它案件的发生一样,都有其产生的原因、背景和条件。从此案发生的情况分析,与当时的监督制度未建立健全、监督措施不具体和没有跟踪问效的监督氛围不无关系。

主观上。深入学习不到位,赵世平放松了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的自身改造,思想道德没有得到与时俱进的升华,使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廉政意识没有在自己的脑海中稳固扎根。客观上。首先,各种法律制度未建立健全,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2013年在《村务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之前,村民委干部的履职行为,群众不知晓,主管部门对其履职中的事前、事中、事后,没有有效的布置、跟踪、问效、督查整改,大部分靠履职者个人的自觉性,因而,失控或故意为之就所在难免。其次,班子分工不明确,工作责任不细化,相互监督不到位。上级发放的各种涉农补贴,谁方便,谁领取,谁发放,其他人员事不关己。赵世平拉用村民小组干部补贴,其他村民委干部有的也知晓,但就是装聋作哑,任其发展。第三,上级部门监督乏力。由于没有具体的法规作平台,监督缺乏支点,监督效益不理想。第四,群众监督无门。政务、村务不公开,村民有什么权力自己不知,什么利益被侵自己不晓,监督更是空口说白话。

案件启示:继续深入贯彻推行《村务公开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中对各类资金监督检查的台帐管理,督促村(居)民委对本村(居)的政务事项、村(居)务事项、财务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的情况按时上报上级监督部门备案核查很有必要。因为它能有效的解决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公开、假公开的责任得不到有效监督和追究的问题,能有效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对村(居)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居)民自治权利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标志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利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古朝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