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干部,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层与群众接触最多的“官”,权力不大,管事不少。群众办理准生证、上户口、宅基地审批、申请低保、老年补助、养老保险、种粮补贴、惠农补贴等诸多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经村干部之手,可谓位轻权重。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
群众不满受举报 信访初查现端倪
2015年底,华坪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庄乡良马村书记、主任贺林泽自己承包工程项目,不履行职责,不为民谋利益”等问题。华坪县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深入新庄乡良马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信访初查。
在走访调查中得知,贺林泽近年来在村务管理中不采纳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村里的重大事项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自己还承包村里的工程项目建设。良马村群众对贺林泽的一些所作所为极为不满,办事找不到人,打电话无人接听,“三委”班子管理混乱,班子成员职责不清,相互之间团结协作意识差,群众和班子成员怨声载道。
深挖问题浮水面 弄虚作假谋私利
调查组首先从群众反映,由贺林泽承包施工的几个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核查,没有发现其谋取私利的蛛丝马迹。因此,决定扩大核查范围,对良马村近年来的项目建设、财务经费往来等情况进行深挖细查,发现贺林泽于2014年以村委会名义向新庄乡政府申请烤烟抗旱经费3万元和产业发展经费2万元,开具3万元拉水费发票和2万元核桃苗款发票到乡财政所报账未入村委会帐户。调查组立即对抗旱保苗拉水运费支付证明和核桃苗发放花名册进行仔细核实确认,通过走访农户入户核实,发现抗旱保苗拉水运费支付证明和核桃苗发放花名册上的签名不是农户所签,系贺林泽伪造。至此贺林泽在报账上耍“小聪明”,伪造报帐凭证,将5万元占为己有的问题线索浮出水面。
独断专行不民主 监督缺失被架空
贺林泽27岁便担任村委会干部,在村任职多年,历任委员、副主任、主任、书记,书记、主任“一肩挑”长达9年,权利过于集中,成了村里的“老大”。良马村日常管理由书记、副书记、副主任三人实行分片包干,各管一片,上班实行轮班制,村委会公章也是谁值班谁管,谁进城谁拿,使用不登记,想盖就盖。贺林泽在村务管理中“独断专行”,惠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不开会,不经村“两委”班子讨论,基本上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一肩挑”变成了“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变成一个人说了算。良马村虽然建立了村务管理相关制度,但村财务开支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开支单据无经办人签字,由村主任一人经手签字核销报账,资金收入不及时全额入账,财务人员不能认真履职或者直接被“架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过程和结果不知晓,不会监督、不敢监督,成了摆设。
“聪明”反被聪明误 违纪贪腐成“典型”
2016年3月9日,华坪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新庄乡良马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贺林泽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根据相关规定,华坪县纪委于2016年3月10日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6月24日,华坪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贺林泽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8月4日,华坪县人民法院判决:贺林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贺林泽接受党培养多年,当地群众也信任他,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头严格遵纪守法,带领村民增收致富。但他却经不起利益诱惑,私欲膨胀,与民争利,背弃宗旨信仰,漠视党纪国法,在抗灾、救灾、改善民生资金上耍起了“小聪明”,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能“瞒天过海”,没想到“任性”用权以身试法,自毁前程,最终却逃不过纪律的严惩,法律的制裁,成为村干部违纪贪腐典型。(华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