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澜沧县富邦乡半山村村干部被群众举报后,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拔出萝卜带出泥,澜沧县富邦乡原副乡长夏克祥等人弄虚作假,套取并私分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件浮出水面。
事情还要从2009年底说起,这一年,小黑江到澜沧县城二级公路破土动工修建,为修建“小澜”二级公路,需要对公路沿线的富邦乡半山村、邦奈村的部分村民房屋土地进行拆迁或被征用,涉及到巨额征地补偿款。为方便做当地群众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时任富邦乡副乡长,夏克祥担任小澜路建设征地补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富邦乡邦奈村、半山村小澜路征地拆迁补偿工作。面对巨额的征地补偿金和淳朴的少数民族群众,夏克祥动起了歪脑筋。
上下其手,在征地补偿工作中发现“致富”契机
在具体负责小澜路建设征地补偿工作中,夏克祥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规定具体安排相关的工作程序和人员分工,负责富邦乡境内拆迁房屋及土地补偿工作的丈量、测算、登记、审核及上报工作。
夏克祥在汇总、制作补偿登记数据时发现富邦乡邦奈村哈拐一队李某家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多算了20.5亩,面对多出的土地面积,夏克祥首先想到的不是核实纠正,而是盘算着这20.5亩换成的利益如何才能悄无声息的揣进兜里?随后,他找来时任富邦乡邦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吕书维及一名“信得过”的村民张某,将这多出的土地“嫁接”到张某名下,并让邦奈村副支书罗雷将其记录的原始丈量数据销毁以掩盖事实,套取土地补偿金共计33.75万元,夏克祥分到20万元,其余人将剩余的13.75万元私分。
尝到甜头后的夏克祥一发不可收拾,继续从数据错误中寻找“致富”契机,多次以类似情况套取征地补偿金予以私分。
变本加厉,权力成了疯狂敛财的“工具”
50来岁的夏克祥是由一名村干部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面对生他养他的土地和信任依赖他的乡亲,他却没有把带领大家共谋发展的事抓在手上,反而把自己“致富”的事放在心上,贪欲的匣子打开了,就如止不住的洪水收不住手,他伙同邦奈村、半山村村干部一起,频频将“黑手”伸向征地补偿款,并打起了主动嫁接、修改、虚报、虚增补偿登记数据的方式扩大敛财范围。
2010年期间,夏克祥与富邦乡半山村前任主任刘某,半山村党支部书记罗兴明、村主任刘友、副主任欧荣华商量后,将半山村集体土地嫁接到前主任刘某户下,骗取土地补偿款17.663万元,前主任刘某分得3.663万元,其余4人将剩余的14万元私分。
据统计,夏克祥伙同邦奈村、半山村的6名村干部以及多名组干部和群众,以侵吞、骗取等手段,共同骗取小澜公路建设征地补偿金共计126.55529万元进行私分,夏克祥非法获得46.4万元。因贪污数额巨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形成“塌方式”腐败,严重损坏国家工作人员形象,澜沧县监察局给予夏克祥开除公职处分,并被澜沧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50万元,继续追缴贪污所得钱款。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管缺失,权力“自由”,只落得身败名裂
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夏克祥等人以职权便利,虚报、虚增征地面积,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行为能够得逞,追其原由是其无视法纪、贪得无厌,在具体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把工作职权视为敛财的“工具”,对应该按照期限公开的内容,以开会宣读等方式草草走过场或者直接不公示。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公开,缺乏有效的监督,让其心存侥幸、有恃无恐。
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工作,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党组织要担起主体责任,分级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等的工作机制,严格管理监督,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各项环节落到实处,避免一人包办、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要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以严格的执纪监督,保障国家政策的严格落实。
夏克祥原本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领导干部,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他曾是家人的光荣和骄傲,是家庭的主心骨,但由于对贪欲的放纵和对金钱的过分渴望,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非法获得的赃款要如数退还,还被处巨额罚款,给这个原本就失去主心骨的农村家庭带来更加沉重的负担。现在的他身陷囹圄,除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失去了宝贵的人身自由。
(澜沧县纪委 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