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打响县委巡察工作“第一炮”

发布时间:2016-12-02 07:46:29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宁洱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宣读了宁洱县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了授权。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扎实做好巡察准备工作,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首轮巡察巡出声威、察出实效,打响宁洱县巡察工作“第一炮”。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巡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理解开展党委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在巡察工作中,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形成管党治党上下联动的新格局。在巡察工作中推进反腐肃贪向基层延伸,“拍蝇灭蚊”,惩治基层“微腐败”,解决村“两委”等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对标看齐、找准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器作用。巡察工作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贯穿到巡察工作始终,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精准发力、倒逼整改。科学运用好政治巡察的成果,在巡察报告中如实反映问题,巡察反馈要直指问题要害,线索移交要做到准确、规范。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措施、认真整改。巡察组要会同县委巡察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

严明纪律、依规依纪有序开展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巡察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巡察组在巡察之前要精心组织,被巡察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接受监督。要通过规范巡察权限、巡察方式、线索管理,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巡察组成员要管好自己,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在巡察工作中要有作为、有担当,履行好巡察工作赋予的神圣职责,维护好党的“肌体健康”。

根据宁洱县委部署,第一轮巡察安排1个巡察组,对2家单位开展巡察。目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