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积极完善制度、探索方法,通过亮出巡察工作“四张清单”,将巡察工作承接到乡镇(街道)、市级组成部门,填补基层空白,推进巡察工作。
责任清单,亮出权力和责任,确保有权必有责。明确市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巡察工作机构,开展巡察工作。搭建以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组织等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市委巡察办负责日常事务。亮明巡察组的责任权力,明确纪委、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确保权责统一,推动责任落实。
任务清单,亮出程序和时间,确保有责必担当。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采取每年安排3轮巡察,每轮巡察几个重点部门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级企事业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的情况以及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巡察。巡察严格按照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的工作程序,形成一环扣一环的任务链条,以程序和时间倒逼工作落实。,
管理清单,亮出条件和要求,确保巡察人员成为铁打的人。建立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组织人事、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建成3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组组成人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任务,结合干部职级、文化、专业、年龄结构及工作经历、业务素质等从巡察人才库中选定。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不适应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将被及时调整,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将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对巡察机构干部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通过严把“入口”关,打通“出口”关,强化日常的培训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巡察队伍。
违纪清单,亮出纪律和规矩,确保失责必问责。列出巡察工作人员违纪清单,凡存在“对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情况,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利用巡察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列出被巡察单位的违纪清单,对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不提供文件材料的;干扰、阻挠巡察工作,诬告、陷害他人的;拒不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等行为的进行处理。通过挺纪在前,严明责任追究,形成不落实就问责的高压态势,使庸懒散滑拖贪等作风之垢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