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宣威市采取“建库蓄才”的方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全市范围内选拔人员建立巡察人才库,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
围绕核心要求。围绕“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立足巡察工作任务需要和纪律要求,从理想信念、责任担当、业务能力、身体条件、任职经历、平时表现和干部群众口碑等方面确定巡察工作人员选拔标准和条件,把选拔范围指向党性强、敢担当、守纪律、有原则、能干事、讲团结的优秀干部,严把“进口关”,为巡察人才库建立确定一个高的标准。
采取两种方式。采取组织选拔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由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采取组织选拔的方式,围绕选拔标准,从全市党政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中,盘点出一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库。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机关、财政、信访、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按照选拔标准推荐优秀人才,扩大选才范围。
建立三个分库。根据巡察组的组建要求,分别建立巡察组组长库、副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员库。按照干部的职级、文化、专业、年龄结构及工作经历,分别进入相应人才分库,便于在每轮巡察实施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合理搭配巡察组,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经过前期选拔、推荐,并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宣威已建起一个60人的巡察人才库,其中组长人选20名、副组长人选20名、工作人员人选20名。下一步,将制定出台人才库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纪律要求,为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