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以被巡察单位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重点,找准定位,理清思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上,有针对性的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党组织建设、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10月20日至27日,宾川县5个巡察组通过召开专题反馈会议和个别交办的方式,分别深入到5个乡镇,就巡察意见进行全面反馈,这标志着宾川县巡察工作步入正轨,全面从严治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今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宾川县组成5个巡察组分别对5个乡镇开展了巡察。各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巡察监督。据统计,巡察期间共与5个乡镇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站所长、干部职工、村组干部、离退休干部、群众等开展个别谈话357人次,每个乡镇和延伸的村党总支听取汇报不少于2次;共发现被巡察的5个乡镇和延伸巡察的10个村党总支涉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脱贫攻坚、农村基层“四风”等方面的问题105个(其中村级35个),移交相关部门问题线索19条,提出整改意见30条。对巡察谈话、函询、信访举报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深入走访,认真核实。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必须在反馈巡察意见15个工作日内报送,并于2个月内整改完毕。被巡察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主动认领,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防止问题悬空、整改“棚架”;整改问题清单必须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整改情况及时对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刘东朝 刘云娟 杨秀云)